泰州学院追加预算审批表
申请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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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追加项目(项目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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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追加 预算金额 | 大写:人民币 小写:¥ |
申请追加预算 理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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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|
签名: 日期: |
财务处 负责人意见 |
签名: 日期: |
申请单位 分管或联系 校领导审批意见 |
签名: 日期: |
会议纪要 (办公室签核盖章) | 年 月 日,经 常委会/校长会/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同意追加预算 万元。 |
经办人: 联系电话: 日期
附:追加预算审批程序:
1.追加额度在5万元(不含)以内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,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。
2.追加额度在5万元(含)至10万元(不含)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。
3加额度在10万元(含)以上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同意,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。
泰州学院追加预算审批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