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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州学院预算调整审批表
(本单位内部项目之间的预算调整)
申请单位 | ||||
预算调整 | 原项目名称 | 拟调整到 项目名称 | ||
原项目号 | 拟调整至 项目号 | |||
申请调整金额 | 大写:人民币 小写:¥ | |||
申请预算调整理由 | ||||
申请单位 负责人意见 | 签名: 日期: | |||
财务处 负责人意见 | 签名: 日期: | |||
申请单位 分管或联系 校领导意见 | 签名: 日期: | |||
会议纪要 (办公室签核盖章) | 年 月 日,经 常委会/校长会/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同意调整预算 万元。 | |||
经办人: 联系电话: 日期:
附:预算调整审批程序:
1.调整额度在5万元(不含)以内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,报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后执行。
2.调整额度在5万元(含)至10万元(不含)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,报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。
3.调整额度在10万元(含)至30万元(不含)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,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。
4.调整额度在30万元(含)以上的,由预算执行单位提出申请,经财务处审核、申请单位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,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执行。